慶陽網訊(通訊員 賀強、王一忠)6月21日,合水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了由合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趙某某等四人敲詐勒索涉惡案件,群眾代表、媒體記者、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庭審。
庭審中,合水縣人民檢察院公訴人指控趙某某等四人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16日借各種理由以阻工擋路的方式向鉆井隊、搬遷車隊多次敲詐勒索財物共計3.5萬元。在隨后的案件事實調查中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訊問,當庭出示了案件的全部證據并質證;在辯論環節發表了辯論意見和量刑建議,并與辯護律師進行了相互辯論。3名被告人當庭認罪,因案情復雜,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合水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第2起涉惡案件,案件受理后,合水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嚴格執行省、市人民檢察院同步審查和兩會把關制度;庭前同審判人員、辯護人召開庭前會議,切實履行了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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